急!买卖双方遇到动迁问题
已回复2008-11-17 07:59:19
我父亲在80年代将农村的一老宅卖给别人,随后买主又将房屋翻造了,现在面临动迁,动迁组按照户口和宅基地所有人(我父亲)分了两套房,现在这个买主要求也要房子并且还要产权,请问我父亲该怎么办,他们还要打官司,我们有意愿给他房子的居住权可以吗
朋友:
您谈及的情况在农村还是存在不少的,从物权角度讲,该房子无论怎么翻造,只要土地使用权证是在你父亲名下,则动迁部门就应该跟你父亲签订动拆迁安置协议,相关补偿也应该给你父亲.
但有一点值得重视的是,你父亲把房子卖给别人的买卖合同还是受法律保护的,别人也向你父亲支付了购买房子的对价并进行了翻建,现因为该房子的拆迁给房子买受人造成了损失,所以房子买受人是可以向你父亲主张损害赔偿的,包括当时买房的费用、建造房子的费用等等。
你们没有义务为房子买受人解决居住问题。当然了,你们能协商最好。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8-11-17 22:0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