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帮我看一下违约金该如何赔偿
已回复2008-11-23 17:50:32
我于06年购买的房子,房产公司交房为08年1月30日,到08年11月1日房产公司发来通知办理房产证,预售合同中有关产权登记的条款如下: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90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3_项处理:
3:再给予出卖人90内办理期,在办理期内出卖人应按已付房价款每天万分之一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若逾期仍未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1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从这里看我应该所得的违约金应为90*已付房款*1/10000+已付房款*1,对吗?
按已付房价款的1????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8-11-23 21:3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