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农村房屋事宜
已回复2010-07-20 23:17:08
我年幼时亲生父亲因公牺牲,我母亲后来改嫁,用我家祖传的老宅名义再造了楼房;
前段时间有拆迁公司人员来谈过一次,我明确不同意拆迁,现在我未签字情况下,拆迁公司诱骗我年纪六旬的母亲(宅基地使用证上的户主),签订拆迁协议,被拆迁人上有我的名字,但是我没有签过字;
现在请教律师:
1、至少作为共同权益人,我如何主张我的合法权益?
2、拆迁人员唯一一次和我见面过程中,表示未来的安置房的使用年限“共产党都说不清楚”,为此我深深地怀疑,经过市房地保障局查询,该两人没有上岗证,甚至没有上岗资格证书,但这两人的名字居然堂而皇之地出现在拆迁协议上,我是否可以以此主张该拆迁协议完全无效?
3、如果该拆迁协议无效,如何维权?
谢谢律师!!!
实践当中,这样的拆迁并不违法,即使程序上存在瑕疵,只要应补偿的都基本补偿到位,且房屋已经被拆迁,法院判决动迁安置协议无效的可能性非常小;
如果安置协议对被拆迁房屋内的所有安置人员的安置权益基本到位的话,建议你与母亲及其他安置人员就安置权益的分配问题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只能诉讼解决了,起诉动迁组并无多大现实意义。换句话说,如果动迁组与你母亲签订的安置协议剥夺或严重损害了其他权利人的利益,他们完全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安置协议无效。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0-07-21 22:4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