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拆迁补偿金
已回复2008-05-06 23:29:40
本沿街商铺系本市某区某村委会建设的出租房,本房是本人从承租人哪里通过正规的租用合同转租而来的,拥有经申办的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合法经营。我2006年的租房协议(同村委会签订的)已满,2007年后至今再没有书面续签承租协议,但一直在按原来的房租及工商管理费、水电费等履行租赁义务。现在的问题是:村委会已将此片沿街出租房全部交由开发商予以拆迁,现在已将商铺停电断水!无疑,我们租房者的合法权益已受到损害。请问黄律师:我应该如何向村委会主张我的权利?如果接受经济补偿,补偿金如何计算(建筑面积为35平方米位于徐汇区的沿街商铺)?谢谢您的回复!
朋友:
您好!
首先您与村委会的商铺租赁关系仍然存在,虽未续签合同,但仍属于不定期租赁,现在该商铺列入拆迁范围,你作为承租人,当然有权依据《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主张拆迁补偿,具体权益向开发商主张即可,至于具体补偿金的计算应按照涂汇区的相关具体文件来操作,这点开发商会主动告诉你们的。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8-05-08 07:4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