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问题
已回复2011-06-30 15:54:06
黄律师:
今年5月我和上家签订了房屋买卖居间协议以及房屋买卖协议,并且支付了1万元定金给上家,因为种种原因,我不打算买这套房子了,正式的买卖合同也没有去签。
在房屋买卖协议里,还约定了如果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的,作为违约方要支付20%房款的违约金。
我想问,上家会怎么要求?会不会出现把一万元定金还给我,然后让我支付20%违约金的事情啊,谢谢了!
由于你没有正当理由拒签房屋买卖合同,你支付的定金应当被没收。
20%的违约金,若未给卖方实际造成损失或损失不大,法院不会支持这一违约条款。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1-06-30 19:3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