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分房
已回复2011-08-23 10:46:32
请教黄律师:
我和丈夫10年前结婚,今年他父亲的老宅基地房子拆迁了 ,他户口在里面,我的不在里面,我肯定不是安置人口,享受不到任何拆迁优惠。
但是我想问,拿到的动迁房里, 他的那一份是不是 算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是不是我可以主张分割一半?谢谢黄律师。
关键看你老公获得安置补偿的权益是基于你老公是农村宅基地房屋建造时的家庭成员身份还是因房屋拆迁时有其户籍,如果是前者,则你老公的安置权益属于婚前财产婚后形式的转化,仍属于其婚前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后者,则属于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是一人一半。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1-08-23 15:3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