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迁问题咨询,万分感谢!
已回复2011-12-29 09:24:36
黄律师您好:
我家情况是这样的,10年前村里拆迁,我们当时的户口在东牌楼桥27号,拿到了1套房子,之后我家又把户口迁到了西牌楼桥41号(只有户口,没有房子),5年前西牌楼桥也拆迁了,当时我们已经搬到其他地方住,所以不知道那里拆迁的情况,最近才知道,西牌楼桥有几个人家,也是只有户口,没有房子的,但在5年前的那次拆迁中,都拿到房子了,我们没有拿到房子(动迁公司当时没和我们联系),现在过去这么多年了,可以向动迁公司要求补偿我们房子吗?谢谢!
从拆迁政策上来讲,如果你们因为户籍问题在一处享受过拆迁安置,那么在另一处是不能再次因户籍因素获得安置补偿的,特别是有户无房的情况,要主张安置更是困难。至于别人获得安置的情况,你再好了解或调查清楚了再向相关部门反映,拆迁安置工作毕竟有它的特殊性。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2-01-09 08:4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