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咨询2004
已回复2012-09-07 10:32:27
2004年村里碰到拆迁,我一家三口人拆迁时和我父母户口已分开多年,当时是按面积安置,没有按人头安置,由于宅基地户主为父亲,拆迁办一直与父亲私下协商,未与作为立基人之一的我有过任何协商就双方签了安置协议,我家批准建房面积292M,实际盖房确认发证面积为176M,拆迁办对有宅基证176M及棚室作了补偿,剩余未盖房面积116M未作任何补偿(116M*1550土地补偿价=179800/RMB未作任何补偿)至今使我的权益没有得到保护,我家祖孙三代只有父亲名下安置动迁房一套127.44M ,按立基人分配,我只有三份之一份额,按照当前拆迁政策我一家三口尚未享有农村人均45M*4人=180M(独生子女双倍面积)居住条件,尚欠137M需要安置住房,如今女儿也已渐渐长大,年满十八周岁已经成人,解决住房问题才能有安家立命之本,我想争取尚欠137M安置,是否可以?
请黄律师百忙中予以回复,不胜感激.谢谢!
朋友:
您好!现将您的咨询问题回复如下:
您的情况要争取非常困难,因为当时你的父亲有权利选择按有效面积安置还是数人头安置,基于农村宅基地房屋拆迁的实际,动迁组的确只需要与户主签订安置协议即可,并不需要征求其他有户籍人员的意见,再说,此房屋动迁距今这么多年了,要求重新补偿安置或追加安置权益基本是不可能的事情。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2-09-10 12:4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