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年公房买断后确权问题
已回复2012-10-15 20:49:57
黄律师您好!
老房子动迁后分了几套房子,目前有纠纷的一套情况是这样的:
此套房子89年凭我姑姑和她的孩子户口在老房子里(当年4岁)以及我父亲支内补助(支内去了黑龙江,并且户口迁至黑龙江),动迁组调配单上共3个人名字,老房子拆迁后而得,
在瞿溪路鲁班路,建面34平,目前市值近100万。95年买断产权,所有手续是我姑姑去办理,买断费用10500元,我父亲给了我姑姑11000元,工龄是我姑姑的,当时我父亲和我户口都还在黑龙江,由于户口难迁,还没有迁回来,房产证上只有我姑姑一个人名字。
由于我父亲过于相信妹妹,始终没有房产证改名字或加名字,目前造成产权不明晰的局面,我父亲要求获得三分之一产权,遭到拒绝,我姑要求我们上法院由法院来判决。目前我和我父亲户口在这套房子里,从89年房子造好一直到现在,由我父亲一直居住使用。(当年爷爷当着我父亲和姑姑的面口头遗嘱这套房子给我父亲,因无书面遗嘱,此问题就忽略不提了)
请问黄律师,此种情况我和我父亲是否可以要求部分房屋产权?如果有把握,我想与您联系详细情况,研究起诉
郭先生:
您好!现将您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1、您所提及的情况我已经手过多起类似的案例,你父亲有无房产份额取决于以下几个因素:一是九五年公房买下产权适用的是九四方案还是九五方案?二是公房买下产权时你父亲的户籍是否在公房内?你父亲出资11000元购买公房与姑姑有无书面约定或其他有说服力的证据来证明?也可以事后进行录音等取证(目前录音取证好象比较困难了),你父亲的出资在法院诉讼当中,对方可能会以不认可存在这笔钱或这笔钱是借贷或是赠与而否定是出资等理由来反驳你父亲的主张,如果你父亲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这11000元的支付是购房出资,则你父亲完全可以主张房屋的全部或大部分产权,而不是三分之一的产权份额。
2、从售后公房的原始取得来源看,你父亲对售后公房的居住使用权应该是没有问题的。你的居住使用权也应该有保障,但你父亲是否能取得房屋产权需要律师作进一步的了解。
3、您的问题比较复杂,仍有问题建议电话或当面咨询本专业律师。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2-10-16 08:1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