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迁纠纷
已回复2013-07-07 08:10:30
虹口区有一套房屋要动迁,产权属于奶奶名下,里面有13个户口,动迁办认定有7个户口属于动迁安置人员,其中有一个户口是姐姐儿子的,但是这个户口实际并不在本房屋里面,想问一下,像这样的情况能分配动迁款吗?
另外,这套房屋砖头费120万,但是由于7个户口属于安置人员,现在7*22=154万的动迁款,如果不是安置人员,是不是一分钱都分不到,当初为了确定这个困难补贴,其他人员都提交了房产证(动迁办要求其他有产权的人员必须要房产证,不交就不能办理这个困难补助)安置人员和非安置人员动迁分配比例是如何划分的?
最后,想问一下,如果纠结不能得到解决,因为产权是奶奶,她是否有这个权利分配所有动迁款?
谢谢!
朋友:
您好!现将您咨询问题回复如下:
1、如果是数人头托保障安置的话,没有户籍人员列入了安置对象可能是种引进照顾性质,若安置协议上的确有其名字,则当然有其补偿安置份额。
2、由于是你奶奶的产权房,非安置人员当然是没有任何安置利益的。
3、你奶奶作为产权房的所有权人,当然有便利处理所有补偿安置利益,但其他安置人员若认为奶奶的处理损害了其安置利益,可以向法院诉讼解决。
若仍有问题,建议电话或当面咨询本专业律师。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3-07-10 11:4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