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拆迁合法面积评定
已回复2013-09-12 15:42:42
黄律师您好!我家宅基证上注明核定使用面积217平米、其中主房占地149.5、棚舍占地107平米、共有使用权面积434平米,这次拆迁人是镇政府,实际测量评估主房(两层楼)和棚舍共有500平米,但动迁组认定221平米是合法面积,其余是违章建筑,安置房面积给我们280平米,这种做法是合理吗?我要求房子补偿以434平米计算,安置用房也434平米,合理吗?另外我家是7个人四代同堂,老房翻新批复已下来,批复建筑面积为300平米,棚舍32平米,由于说要动迁,不允许造,一直拖下来了,如果与动迁协商不成的话,我想在老宅基上旧房翻新,可以吗?批复上只有审批日期2012年03月12日,没有有效期,不知会过期吗?(批复是否有有效期),不好意思,谢谢!
朋友:您好!您的这一法律问题前面已经作了回复,若需进一步咨询,建议您电话或当面咨询本专业律师,希望我的意见能帮到您。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3-09-13 11:1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