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问
已回复2014-06-14 11:19:04
黄律师:你好!
1. 我们父母从建国以来一直租住黄浦区房管所公房,父母现已去世,该房由子女继租.现在该房面临拆迁,请问:承租人能得到的拆迁补偿份额是多少?
2.我们父母有6个子女,长大后有5人在外地工作,90年代有2人迁回上海,在上海三人各自都在他处有住房,该房又租给第三者,但有二子女和他们的子孙户口迁入该房,.请问拆迁补偿款是作为父母遗产分配还是按该房中的户口分配?
张小姐:
您好!现将您咨询问题回复如下:
1、既然您提到承租的房屋是公房,则先要弄清楚公房现在的状态如何,承租人确定在谁名下,实际居住人员是谁等等。
2、如果公房承租人已经不在你父母名下,则肯定不存在继承的问题了,因为你父母对公房而言,随着他们的去世,他们与公房没有任何关系了。
3、对公房动迁而言,大体上有两种补偿安置方式选择,一是数砖头即数面积的补偿方式,另一种是居住困难申请认定的托底保障安置方式,无论哪种方式安置,在公房内无户籍的其他继承人肯定是无法分得补偿安置利益的,只有有户籍的在册人员,且在册人员未享受过福利分房、福利买房及公房动迁安置待遇的人员,方可参与补偿安置利益的分配。
4、仍有问题, 建议您电话或当面咨询本专业律师。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4-06-16 13:4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