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该怎么么办?
已回复2014-07-05 22:40:16
我家老房拆迁,当时安置人口七人,爸、妈、哥、嫂、侄子、我、我儿子,当时用拆迁款购买了一套市区安置房和两套郊区房,我和哥都同意市区的房子給爸妈住,郊区房我们各拿一套,当时在房屋安置单上爸媽让我将他们住的市区房写上他俩与孙子与外孙四个人名字,当时我哥也沒去动迁组吵闹过,现在房子下來了,我們去办理入户手续時开发商手里的4本房屋卖买合同因为我哥的儿子是未成年人需要他的监护人-我哥或我嫂签名,但我哥说不同意签因为上面有我儿子名字,他觉得我儿子与我的份額正好可以抵郊区那套房的金額,我爸妈住的房子不该写我儿子名字爸媽偏心对他不公平所以他不签,现在开发商已经把房子钥匙给我爸妈了,但是要求我們尽快去把合同签掉,由于哥嫂对我爸妈不管不问,所以伤透了二老的心,他們也怕不把我儿子名字写上去將來我哥会逼他们把房子买掉,到時候我儿子名字㝍在上面至少能制约我哥卖房,这是二老想出的办法,老房我爸是户主,現在我哥嫂不配合签名,后面我们该怎麼辦?
此类问题处理起来并不复杂,在所有安置对象就三套安置房屋的产权权属存在争议而又无法协商解决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诉讼,要求确权。
法院处理时有约定的会按你们的约定来裁决,若无相关约定,法院会根据各安置对象的安置份额来进行裁决,不过,由法院处理的话,三套安置房的产权会根据家庭情况一步到位处理,在安置对象未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法院不大可能就市区安置房裁决三个家庭的人员都上产权证,有可能判决该房屋产权归你父母两人所有,至于你父母是否多拿安置份额,法院自会裁决。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4-07-06 15:0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