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该怎么办
已回复2014-07-14 13:59:44
黄律师:您好;我家在虹口区91街坊,系属私房,乃父母的产权,父母去世后,由六个子女实施法定继承。兄弟姐妹六人为产权共有人。2013年9月,虹口区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同月22日兄弟姐妹六人与房屋征收机构达成征收与补偿的初步意向。但此后有一人反悔,要求增加补偿,而征收机构工作人员认为增加补偿与 法律法规不附,没有同意,该人与征收机构僵持至今。
其他五人均坚持原来的意向,并愿与征收机构订立补偿协议,但征收机构工作人员解释说,共有产权人只要有一人不同意,就不好操作。这样久拖不决,难道只能等区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决定,或司法强制执行吗?咨询还有什么好的解决的途径和方法。谢谢!
最好避免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及面临的司法强拆,其他内容已电话详细回复,仍有问题,建议电话咨询:13817558905,黄方明律师。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4-07-15 10:3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