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房拆迁
已回复2015-02-09 16:15:44
我家拆迁,是私房,产证上有我名字的,但是产证上的其他人和动迁组把协议签掉了,都不告诉我,我什么都拿不到,怎么办啊?
朋友:
您好!
现将您咨询问题回复如下:
从房屋征收政策上来说,房屋征收人及施收实施单位(即动迁组)绕开你与其他房屋产权人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签掉了,程序上的确违反征收补偿政策,你可以从以下角度来维权:一是你若认为他们擅自签订的补偿协议内容损害了你的安置利益,你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确认该补偿协议无效,重新签订协议,但这种情形你胜诉的可能性很小,因为动迁组往往会以打包的形式将你们这一户的安置利益由其他产权人代为签订确认,从你们这一户的整体利益上来说,并没有损害你们这一户的补偿利益,即便你没有在安置协议上亲笔签字,该协议被法院仍然认定为有效的可能性非常高。第二种维权方法是,你只能承认他们擅自签订的补偿协议有效,在该地块的安置协议已经整体生效的情形下,你要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若他们的安置款未发放下去,而你主张的是安置款的话,在起诉的同时申请财产保全,以冻结你主张的安置款数额,确保案件胜诉后的法院顺利执行。若你主张安置房安置,则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依法分割安置利益,待法院审查阶段查出具体安置房源后你再确定主张哪一套安置房归你所有也不迟。
仍有问题,建议电话或当面咨询本专业律师。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5-02-11 08:5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