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已拆迁,房产证产权人后有等,法院让确权对吗?
已回复2015-11-16 18:35:59
黄律师:您好!1954年房产证上有我父亲(已去世)名字,但后面有个等,该房已拆迁,开发公司安置了父亲弟弟的后人,我们在外地,没有得到任何补偿。对方说有他们的份额,但提供不出证据,我们现在也提供不出等后是谁,法院让我们另案确权后再进行审理,对吗?如何确权呢?
朋友:
您好!
我觉得该案你们无须先行确权,直接凭54年的那份房产证直接向法院提起分家析产纠纷诉讼,至于父亲后面的等字,你作为原告方无须举证,你叔叔的后人认为有他们的补偿利益,自然由他们举证,若无法举证,则该房屋的征收补偿利益自然成为你父亲的遗产,由你父亲的继承人依法继承。
回复人:黄方明律师 回复时间:2016-05-09 15:4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