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房是属于婚前还是婚后的房产
已回复2017-05-17 06:39:04
律师好,望百忙中能解答。
我外公外婆(已过世)留给我一间私房 13平,考虑到会动迁 在2004年10月办出了产证 ,产证就我一个人的名字 。2004年12月办了户口我是户主。
我2001年拿的结婚证
2008年妈妈户口迁进来
2009年我老公和女儿户口签进来
2014年拆迁 ,拆迁协议里我们4人是安置对象。房屋价值补偿98万和签约补贴补偿30万,折算下来拿了2套房补了房价15万.
虽然是私房但产证是在我结婚后办的我想问的是这间私房是属于我婚前个人房屋拆迁呢还是婚后我们夫妻共同的房屋拆迁 ?
如果属于我的婚前房屋那房屋价值补偿和我老公有关系吗?还是他只享受签约补偿的钱?
如果属于婚后那现在拆迁安置的房子他就有1/4 吗?
谢谢
朋友:
您好!
判断该房屋是你的婚前财产还是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不是简单以取得的产权证时间来判断的,关键看你的购买合同或获得赠与时的合同或遗嘱的相关内容,若获得该房产时的合同是在你们结婚之后,且你外婆外公没有明确是归你的个人财产,则该房产当然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比如赠与或立遗嘱明确为你的个人财产,则就属于你的个人财产,否则相反。
你老公列入了安置对象,则一定有其一个人的人头分子钱,不可能是仅享有签约补偿的钱。
你老公的份额应当高于四分之一,因为被拆迁房屋毕竟是你们夫妻共有的。
如果被拆迁房屋是你的婚前个人财产,你老公的人头费还是有保障的。
详细情况,建议您电话咨询律师,以获取切实可行的法律意见和解决方案。
回复人:黄方明律师 回复时间:2017-12-26 11:4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