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迁份额被侵占
已回复2019-03-18 20:57:16
97年卢湾区鲁班路的私房动迁,祖父母和我还有叔叔一个户口本,后来动迁我妈妈去过2次都没有开始,后来,动迁结束说我们放弃面积,所以没有份。后来今年申请经济适用房才得知其实我之前动迁安置房有面积。我可以要回属于我面积的房款吗?或者去居住?
朋友:
您好!现将您的咨询问题回复如下:
您提及的动迁事宜虽然过去20多年了,但如果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上真能体现有您安置利益的话,您完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您应得的房屋拆迁利益。倒不是要回面积房款这么简单的问题,如果安置房还在他们名下,没有进行过善意转让的话,您完全可以主张该房屋的产权份额或相应的市场介房屋折价款。
回复人:黄方明律师 回复时间:2019-09-11 12:4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