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拆迁后房屋是否属于遗产的问题
已回复2008-06-26 13:15:48
98年老房子(私房)动迁,安置房为公房,并购买(孙女的父亲出钱).动迁时户口簿上有爷爷、奶奶、孙女三人名字,动迁至公房后,户口簿上仍为3人名字,户主为孙女,产证上只有孙女1人名字。爷爷奶奶现在均过世,该房子是否属于遗产?两位老人有7个子女,是否均享受分配权?还想问一下,拆迁时孙女年龄还小,对一些手续均不知情,是否动迁时就要和动迁组签定协议关于新公房产证上名字的人数?
谢谢回答,急盼
朋友:
您好!
目前爷爷奶奶都过世了,且产权证上一直是孙女一个人的名字,根本就不存在爷爷奶奶遗产的问题,该房屋自孙女买下后就属于孙女的个人财产了,爷爷奶奶享有的仅是居住权而已,再无其他权利,现两老已过世,连居住权都没有了,不存在遗产之说。
拆迁时年龄小不是问题,只要公房买下时孙女年龄满十八周岁即可。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8-06-26 21:5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