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能否起诉开发商?
已回复2008-01-06 08:57:24
黄律师,您好!我们于07年9月在开发商处购买了几套工业园区的房产,开发商从未口头告知也未在合同中明示过我们该房产是二手房,现在要办产权证了,我们才知道是二手房,并且开发商要求我们承担二手房交易的一切税费,请问我们能否就多交的税费起诉开发商?是现在起诉还是等拿到房产证起诉?或者这种情况开发商属于欺诈行为吗?期盼您的答复,谢谢!
朋友:
您好!
1、如果合同没有特别约定,开发商要求你们承担二手房交易的一切税费没有法律依据,这种情况下各自负担应交税费;
2、你们是有点大意了,自己想要购买的房子是否为新商品房都没有弄清楚就草草签约了,这点恐怕对你们不利,但也不是没有胜诉的可能,这主要还得结合你们的房价情况来判断,如果是二手房房价,而开发商提供的是二手房则你们得履行,如果是新商品房房价提供的却是二手房,你们可以主张撤销合同;
3、是否属于欺诈,律师还得结合你们整个购房过程来作出判断;
4、如果您是上海的客户,可以电话联系作进一步的咨询,其实这类案子律师也有很多的问题要问您的,只有这样的互动,律师才能作出较为全面准确的分析与判决。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8-01-06 09:0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