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动迁补偿问题
已回复2008-09-27 09:55:34
房子是用爷爷的工龄(没出钱),爸爸和叔叔出的钱买的,产权证上是爷爷、爸爸、叔叔的名字,现在爷爷过世了,实际住着我们一家3口和叔叔一家3口(是常住户口,从没变过),几年前姑姑一家3口也迁了进来(已动迁过),但不住在这,只是户口挂在这。十几年前我们两家的户口就已经分开,姑姑一家的户口挂在叔叔的户口本上。
问题1、现在要动迁,请问该怎么补偿?
问题2、爸爸的身体不好,要是有什么事,房产证上没有我和妈妈的名字,对我们有没有影响?
问题3、现在房产证在叔叔那边,要是他们把姑姑的名字也写上去了,对我和我妈有没有影响?
朋友:
现将您咨询问题答复如下:
1、由于该房屋是售后产权房了,也就是私房,私房拆迁,安置补偿权益主要是给产权人的,另外可以考虑人口因素给予适当补偿,你们一家与你叔叔一家是当然的应安置对象,你姑姑一家虽然是空挂户,按政策应该是不给予补偿的,但考虑到拆迁政策的灵活性,你姑姑也可以向动迁部门要求适当的补偿,甚至可以也要求列入应安置人口。
2、房产证上没有你和妈妈的名字,对你们没有影响。事实上,你爸爸份额的房产仍然是你爸爸妈妈的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你爸爸有什么事,你和你妈妈照样可以继承你爸爸份额部分的遗产,这个没有人可以剥夺的。
3、没有你爸爸、爷爷等人的同意和经过正常的房产变更手续,你姑姑的名字是加不上去,这点您同样不用担心。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8-09-29 21: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