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迁纠纷
已回复2008-10-08 14:59:54
我家4个月前刚拿到动迁房2套,安置人员中共有7人(我夫妻,我儿子,父母,姐姐,堂弟),其中有一个是安徽回沪知青子女是我堂弟,当初签动迁协议的时候告制堂弟一家后,他没有异议(但是没有留下书面委托证据),由我全权负责。现拿到安置房后,堂弟提出目前要回安徽结婚,不在上海居住了,要分割动迁款30w。由于我们家也没有什么钱,这个举动非常恶劣,摆明了是敲砸,搞的我父母非常气愤,我们也没有说不同意让他居住在动迁房内。动迁前房产当初是我一个人的,堂第是空挂户口,他父亲是我父亲唯一的一个亲兄弟,因此我父亲当初就把他户口引进上海,希望他能回上海好好发展。如果他这样一来,等于是给我们其他家庭成员带来非常恶劣的影响.请问律师,我同意他入住安置房内,法院还会坚持要我付款吗
你堂弟不仅是有权居住的问题,而且可以分得他应得的房屋产权,所以你堂弟要拿钱的话,法院会支持的。具体情况我跟您电话作过沟通了。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8-10-11 22:2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