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协议是否有效
已回复2008-01-12 09:50:26
尊敬的律师您好:
本人2002年买了一套商品房,于2003年因支持男朋友生意,在尚未取得产证时就转让给第三方,于2003年底拿到我的名字下的房屋产权证后,权衡各种因素后,决定赔偿第三方违约金10万和所有第三方已支付的装修费、家具、家电费用15万,再买回房子。但没有足够的现金支付这么多赔偿金,而且我本人已没有理由取得贷款,于是和男朋友商量好,我把房产转让给他,以他的名义取得贷款,因他长期失业,没有固定收入,贷款实际全部由我负责偿还。而且我们签有协议(妹妹,妹夫做公证),如果两人分手,由我赔偿给男朋友15万,房子产权归我。现两人因个性等等问题,决定分手,但男朋友不同意让出房子,我想咨询一下,假如不得不诉诸法律,我们的协议是否有效。
协议有效。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8-01-13 16:3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