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迁
已回复2008-11-07 10:12:49
我们家的房子产权人是爸爸、叔叔、爷爷,十几年前就就已分户,我们一家三口一个户口本,其他人一个户口本,4年前叔叔为了要姑姑帮他付借房子的房费就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姑姑一家三口的户口也迁了进来,我爸是产权人之一,他也不知道此事。现在房子要动迁,由于房内户口过多,按户口动迁的话,每个人头要比别家少很多,我们不同意让姑姑一家也算在此次动迁安置中,且姑姑一家早在十年前已经动迁过一次了,有办法不让他们安排在动迁安置中吗,有那条法律法规可以关类似的事情?谢谢
既然你姑姑一家三口在十年前动迁安置过了,此次不应该成为再次安置对象。这个你们可以跟动迁部门沟通一下。
不过,如果该房屋涉及继承的话,你姑姑还是可以主张动迁安置份额的。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8-11-07 13:29:01